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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年5月日本修订电子游戏机软件分级制度
玩具联合网  发布:2006-10-9  来自:中国图书商报 
  2006年5月下旬,日本开始实行新的电子游戏机软件分级制度,以加强对电子游戏机软件生产厂和销售商的管理,防止暴力内容的软件流入未成年人之手,毒害青少年。   2002年,日本电子游戏机软件生产厂商的行业组织——日本电脑娱休协会(CERA),即制订了电子游戏机软件分级制度,目的在于向顾客指示各种软件适合使用的年龄段。当时把软件分为4级:第1级可以售给一切顾客,第2、3、4级分别适合于12岁以上、15岁以上、18岁以上年龄的人使用。而且委托新设的电脑娱乐软件分级机构(CERO)负责检查软件中暴力、性爱、恐怖、违法等内容,将其分级。凡是软件包装上贴有软件分级机构等级标志的软件,方可在市面上销售。   2006年5月底实施的新分级制度,是对原分级制度修改而成的,重点是限制表现暴力的内容,把原适合18岁以上的软件,又分成两个等级,以彻底清除游戏机软件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。新制度共分A、B、C、D、Z五级:A级适合于所有人群,B级适合于12岁以上的人,C级适合于15岁以上的人,D级适合于17岁以上的人,Z级只适于18岁以上的人使用。   凡定为Z级的软件,不仅贴着明显的Z字标志,而且还有文字说明:本商品不得售予未满18岁的顾客。音像商店要加强对Z级软件的管理,不仅放在专用的货架上,不与其他软件混淆,而且要放在距地面150厘米以上位置,使儿童用手够不着。当商店对购买Z级软件的顾客年龄有怀疑时,可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。   虽然新制度没有规定罚则,但电脑娱乐协会要求音像销售商配合贯彻执行;若发现把Z级软件卖给18岁以下青少年时,该销售商将承担严重后果,甚至关门大吉。因此销售商都能积极配合,按照要求去做,有的音像店还在2级软件货架旁张贴标语:贴上这种标志的软件不卖给18岁以下的顾客。   在新制度实施之前,电脑娱乐软件分级机构即对原来只适于18岁以上的人使用的软件重新进行了审查,共审查了148件涉及暴力的软件,将其中14件有“对人体无差别的杀伤”、“残暴地砍掉人的肢体”等内容的软件定为2级。这些软件多数是国外产品,所映了某些软件制作者的倾向,即热衷于表现战争,或以阴暗的街景为舞台,场面设定尽可能的逼真等。   今后随着审查工作的进展,还会有更多的软件被定为2级。而且,随着新制度的贯彻,被称为第五代电子游戏机构的xbox360等高性能机器也将被禁止销售。   电脑娱乐软件分级机构总干事佐竹正治说:“家用电子游戏机本应是适合家庭娱乐的东西,但有些作品却表现过激的暴力、过细的性爱描写。制订新的分级制度,旨在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,即软件制作者从一开始就自觉规避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。”   电脑娱乐协会重新修订游戏机软件分级制度,加强对此类软件生产和销售的管理,虽然属于行业自律行为,但也是形势所逼,不得不如此。自从日本任天堂公司20年前推出电子游戏机以来,许多人尤其是青少年浸淫其中。通过因果关系验证,可以肯定,有暴力、性爱、恐怖、违法等内容的软件,对青少年会产生恶劣影响。当前日本频发青少年犯罪案件,不能说与其无关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些地方政府即采取措施,严格管理此类软件。去年,神奈川县根据《青少年保护育成法》制订自己的标准,对游戏机软件进行检查,凡涉及“对生命实施暴力或杀伤”、“犯罪场面近似于现实社会”、“犯罪手段能够从现实中获得”等危害性强的软件,即定为“有害软件”,禁止销售,如有违犯即行处罚。2006年以来,又有6个府县采取了与神奈川县同样的措施。   地方政府根据《青少年保护育成法》,把一些游戏机软件定为“有害软件”的行政主导的管理办法,让软件销售商感到不安。日本电脑游戏业工会事务局长三轮浩司说:“这是向软件销售商自我监控能力兴师问罪。”   新制度实施后,爱知县即委托电脑娱乐软件分级机构今后负责审查游戏机软件,并授予决定“有害图书”的权利,意在尊重行业自主管理。有关人士认为,如果新的分级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,今后行政主导下决定“有害图书”的事例还要频频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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